2008年12月15日 星期一

對於bestguy社群課後的一點想法與思索

後來bestguy雖然謙稱說這堂課不能再開了,不過其實我覺得有時候反覆思索基本功,分享想法與經驗,其實是相當有趣的一件事,我覺得倒是應該擴大舉辦才是。

1. 虛實社群的利用

 

在部落格還沒這麼發達的年代,以前我看了國外CPL(或者是其他類似組織)搞的一個活動『Lan Party』,就是玩家們可以自己帶著自己的電腦,一大群人把家中厚重的CRT螢幕以及主機搬到某體育場(所以後來準系統很流行:P),主辦單位提供網路,一大群人就在這個大場地裡開始玩起CS或是星海,(抱歉,那時應該還沒有魔獸3)。

眾多宅宅們齊聚一堂的場面也非常可觀,於是乎,到了台灣,變了個型,把大家聚到網咖,一起打Game的這個行為,就把他叫做 XXXX Lan Party(我記得我辦的那個Lan Party應該是RTCW這款遊戲吧),當然,現在又都變回網聚這個簡單的名詞:)

回到社群的經營,也就是部落格的經營,其實也是異曲同工之妙。在自己的社群平台上(遊戲),找出Power User(重度使用玩家或者是公會長),或者是無差別式的年終大尾牙(廣發英雄帖);透過實體的聚會,接著讓大家互相認識(網聚),並跟平台的經營者(遊戲公司)來個互動;互相交流下,讓使用者與平台業者溝通更為順暢,使用者黏性與互動性更高,最後錢財滾滾來。

所以其實,很多線上遊戲公司,負責經營的PM以及第一線的CSR Team,已經實際操過『社群』這件事許多遍了。也許,對某些公司來講,除了討論區、線上客服、電話客服外,GM們的部落格也許是一個很好的點。OMG遊戲公司執行長的部落格,可供參考。

2. 課後某問題:虛擬人物或是真實人物部落格的問題

 

在課後,同學問道,那麼經營部落格是要用一個像是水超人、歐噴將這樣的虛擬人物呢?還是企業裡的人出來做代表呢?Bestguy也很詳細的為這題做了解答,暫且按下不表,但我想到的其實是在克洛弗檔案以及之前Johnny Walker廣告使用的手法:

前者在myspace上,為劇中的所有角色各自建立檔案,並為其個人各自塑造不同的背景、日記以及對話紀錄,搭配上電影裡的劇情,仿彿這個人就真實的活在世上,為電影之外更說了完整的故事;甚至在電影上映後,被怪物咬斷一半身體的掌鏡者,他檔案裡的身高立刻就只剩一半(因為被吃掉了....)。

 

而台灣Johnny Walker之前『力挺你的夢想』的導演夢廣告(我只記得一堆有錢人丟名車鑰匙,贊助拍電影,我對於我不是這種客層的訴求感到很Orz),也是試圖做出類似的作法。

藉由部落格"Jason的實境人生",用廣告配合上部落格裡的文字,希望觀眾們看完廣告後,熱血的follow劇情找到這個部落格,進而為這位虛擬的Jason打氣,這也未嘗不是一種有趣的作法。

 

回到社群經營的概念上,其實虛擬跟真實人物的部落格各自有行銷的好處,如果是為了貼近自己的消費者,讓消費者感覺網站、遊戲或者說經營者,不再是冷冰冰的公告,而是跟自己站在同一陣線上,是有血有肉的人時,那消費者就越會感同身受,對網站或者遊戲更有向心力。

2 則留言:

  1. 哈,擴大辦理就不敢當了,很高興昨天的分享讓您延伸了很多不錯的思考 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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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胡胸你自己偷偷跑去上課 哼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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