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14日 星期六

什麼是社群行銷?『奧美總經理稱facebook為微網誌』事件小記。

昨天是俗稱的13號星期五,我猜可能對奧美Ogilvy One單位也是一個小小的震撼教育。事情其實只是從PTT網創版開始的,因為固定有在收看該版的習慣,而當天早上11:21正巧landonC發表了一篇名為『奧美總經理稱facebook為微網誌』的文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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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時只覺得很有趣,就想說到PTT Web找一下網址,貼到Plurk上。結果該頁是顯示空白,在心有不甘下,就利用Google,找到了作者發表在其網誌上的文章,並轉貼在自己的Plurk上,以饗同好。

不幸的,在幾位網路名人,尤其是Yes!Online、凱洛、工頭堅等人的傳播下,事情在極短的時間內在Plurk以及Facebook上塊速被擴散開,由於Plurk與Facebook的特性,這邊匯集了台灣主要的網路、網路行銷、網路遊戲相關從業人員,在網路聞人們的加持下,資訊的傳播速度也更為快速。

在最遲當天的下午,奧美體系的人應該就都可以讀到這篇文章。而奧美張總經理也在下午15:30分,親上火線回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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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可以在『搜尋』中,輸入『奧美總』三個字,就可以知道昨天有多少人在Plurk討論這件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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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當然,funp推推王也會是傳播的管道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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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由於該網址的轉載次數過多,引起PlurkTop的作者Mr.Friday注意,並在今天下午發表了這篇:Facebook爆紅對台灣網友的意義是?〈二〉──集體落伍焦慮與盲從行銷,相信再推起另一波的討論。

這則小故事,我覺得可以作為『網客聖經』台灣版的案例之一XD。以原文作者昨日與今天的計數器(到現在),粗估有3,500人次看過該文章(不含PTT本文),以口碑行銷來說,壞消息通常可以傳播給10人的立論基礎來說(這我瞎掰的數字),那麼大概可以擴散給35,000人知道,比之Dell事件應該還好得多了。(這不到台灣上網人口的3%,我想也不會影響到奧美的任何提案,只不過以後其他家網路行銷公司都可以把這個印成word檔給客戶就是了)

<圖說,左圖為13號瀏覽人次,右圖為14號瀏覽人次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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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映場:茲在此,放上事件男主角講解『搜尋行銷』的影片,讓大家更了解網路行銷的好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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